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每个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
二、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学术型博士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人数 |
导师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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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英语诗歌研究、族裔文学 |
1 |
(1)罗良功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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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功能语言学 |
1 |
(1)张曼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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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话语分析、社会语言学 |
1 |
(1)王佳宇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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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日本文学 |
1 |
(1)李俄宪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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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英语文学 |
1 |
(1)方幸福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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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英语文学理论 |
1 |
(1)何卫华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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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英国文学 |
1 |
(1)陈西军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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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美国文学 |
1 |
(1)张甜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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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翻译研究 |
1 |
(1)苏艳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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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文学翻译研究 |
1 |
(1)熊兵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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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外语教育研究 |
1 |
(1)闫春梅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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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话语语用研究、应用语言学 |
1 |
(1)柯贤兵 |
① 1101外语水平考核 ② 2201专业基础考核 ③ 3301综合能力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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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4年9月15日前 取得硕士学位)。我院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我院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6.原则上我院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专项计划除外)。
7.申请人外语水平要求,按学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外语水平报考条件要求执行,6165金沙总站不另行组织外语水平考核。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所有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1.网报时间:
2023年12月4日09:00——2023年12月28日18:00
报名提交成功后无法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提交前认真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网址:
https://grd.ccnu.edu.cn/student/bslogin(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3.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6165金沙总站 刘老师 收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5916
考生邮寄材料请使用顺丰或EMS快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含顺丰同城快递及其他同城快递)。邮寄后请及时与我院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的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总成绩为百分制。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完成论文,可提供硕士论文的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并进行量化,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1.第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博士阶段研究计划(占40分);
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如尚未完成论文,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占30分);
3.代表性学术成果(占30分)。
资格审核结果按报考同一导师的所有考生的资格审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按不高于 3:1 (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如导师无生源或报考人数不满比例的,须在结合导师和考生意愿的基础上,在相近方向未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中按资格审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入围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学科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作为博士生培养的潜力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本部分综合考核考生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和运用理论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进行陈述:
(1)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2)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的内容及报考专业相关知识进行提问,考生作答。如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环节三:综合能力考察(10分钟)。考核组成员针对考生报考的学科领域提出综合性问题,考生当场作答。如用外语提问,考生需用同种外语回答。
以上三个环节满分各为100分。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并综合评分。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其中,笔试占50%,面试环节一占10%、面试环节二占15%、面试环节三占2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环节一×10%+面试环节二×15%+面试环节三×25%。
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1.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根据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相近研究方向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五、监督机制
为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纪检监督小组实行全过程监督,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受理人员:陈哲老师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8298
申诉受理信箱:czccnu@ccnu.edu.cn
六、工作进度安排
6165金沙总站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日程表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3年12月29日前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4年1月10日前 |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
2024年3月 3日前 |
综合考核 |
2024年3月10日 |
上报拟录取名单及考核材料 |
2024年3月17日前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以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
6165金沙总站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8日